第14章 立小功得微名(1 / 1)
黑夫家和里正結怨,得從三年前,他大哥衷娶了里正兒子看中的鄰村女子時說起……
不過,現在可不是操心家裏的時候,二人早上沒吃飯,餓了大半日,腹中已是飢腸轆轆,走過一個十字路口後,季嬰眼前一亮,指着前面道:「食肆到了!」
食肆,便是供往來行人吃飯歇腳的地方,安陸縣是南北交通要道,車船往來頻繁,雖然城外有驛站、客舍,但在城裏,食肆也是必不可少的。
不過這家食肆略顯簡陋,茅頂白牆,只一面寫着「食」的布旗在杆子上沒精打采地垂落着,店內擺放着幾張木案,甚至都沒塗漆,案邊是粗糙的草蓆,裏面也冷冷清清,吃飯的人只有五六個。
「大過年的,眾人都歸家團聚去了,只有實在沒辦法的役卒、行商,才會在此處湊合……」
季嬰仍是氣呼呼的,他來過安陸縣服役兩次,對這裏比較熟悉,便邀約黑夫鑽進食肆內,跪坐在靠門的案幾草蓆上,一拍木案,喊道:「店家,可有黍臛?」
這食肆的店家是個面色薑黃的中年人,聽到呼喊,才慢吞吞地過來。
因為秦國國情特殊,不管是逆旅,還是食肆,這吃住兩大產業都是官府包辦,所以店主招呼客人的積極性不高,就好比文、革時期的公營飯店,你見過哪個服務員會滿臉堆笑地替公家掙錢?
見季嬰只是一個小士伍,黑夫也不過是個區區公士,店家頓時面露輕視之色,冷冷地說道:「黍臛倒是有,只是這價錢……」
他將二人上下打量,意有所指,看着他們穿褐衣踩草鞋,不像有錢人,別是來騙吃騙喝的。
季嬰就等他這一問呢!當即笑了起來:「怎麼,還怕吾等吃完不給錢?」他說着便將手裏的褡褳打開,將一大捧成串的半兩錢往案上一拍!噼啪作響!
店主人見那些錢足足有上千文之多,略略吃驚,更面露疑色道:「這些錢,你從何處得來?」若是季嬰支支吾吾,他已經打算去報官告奸了!
「店主放心,這錢來得正當!」
季嬰站起身來,大聲說道:「吾等擒獲盜賊,剛在官寺領了賞!」
他故意嚷嚷出來,仿佛想讓店裏的食客都聽見一般。
果然,店內為數不多的幾個客人,聞言都看向了這邊,開始對二人指指點點。
店主略顯驚奇,將瘦猴一般的季嬰上下打量:「你莫非就是那個以一敵三,力擒賊人的黑夫?」
這件事都傳到外面來了?
季嬰連忙搖頭,指着黑夫道:「我哪有這本事,黑夫是這一位公士!」
店主嘖嘖稱奇,對黑夫作揖道:「這幾日,安陸縣裏里外外都在流傳此事,說你身高八尺,虎背熊腰,徒手制服盜賊,如擒三歲嬰孩,不想今日能見到壯士,果然體格雄壯,相貌不俗!」
「好壯士!」
食肆內的幾名食客也紛紛拊掌叫起好來,黑夫只得尷尬一笑,朝他們行禮道謝。
「我只是做了應做之事,不值一提,不值一提。」
「話不能這麼說。」店主忽然一下變得熱絡起來,笑着說道:「吾等秦人,最崇尚立功,二位稍待片刻,我這便親自下廚,將黍臛做出來,並多加肉,以饗勇士!」
店主人這前倨後恭讓黑夫猝不及防,而且看那樣子,絕不是因為他新得的公士頭銜,而是對他發自內心的敬佩。
不過想想也對,這時代的人,對勇士極為敬佩,且不說豫讓、聶政等世人崇敬的俠士刺客,就說在安陸縣,年輕人最崇拜的,就是雲夢鄉的一位「打虎英雄」,因為在山林里射殺了一頭老虎而聞名全縣。
這麼想來,他一人擒三盜,空手奪白刃,也算一件奇事,的確可以讓縣裏的人議論上好久了。
季嬰朝黑夫嘿嘿一笑,那意思無非是,怎麼樣兄弟,我幫你揚名了……
黑夫無奈地搖搖頭,其實他也理解,這時代的人,不管地位高低,人生追求無非二樣,一個是富貴,一個是功名。在季嬰這類鄉下農人看來,有了功名,就得說出來,享受被人高看稱讚的感覺。
但如今的黑夫,只算立小功,得微名,在這小小縣城裏是可以吹噓一番,可放在整個「六王畢,四海一」的大時代背景下,算個屁?
他與季嬰等人眼界不一樣,想法自然不一樣。
等待食物的間隙,黑夫一直在琢磨「黍臛」是什麼,他不好意思問,生怕再鬧不知道十月初一是過年的笑話,只能按照字面意思理解。
黍去皮後北方人稱黃米子,或稱軟米子;臛,則是肉羹。黍臛,應該是黃米子混合肉煮成的肉粥。
等東西端上來後,果然是這樣,店主沒有食言,熱氣騰騰的肉粥里還加了不少肥厚的肉塊,讓季嬰食慾大增,可黑夫嘗了一口就搖搖頭。
吃慣了後世各種美味佳肴的他,這個時代做工粗糙的食物,總覺得淡寡無味。而且這肉粥裏面,那不知是豬肉還是狗肉的可疑肉塊,還有一股子腥味,讓他幾欲作嘔。只是為了果腹,也為了不讓一旁殷切看着他們的店主人難堪,才不得不小口小口下咽,還得稱讚好吃……
回到這時代後,黑夫最難適應的除了語言文字外,還有三點。
一是襠下沒有內褲風吹屁屁涼,叉開腿坐時一不小心就會露出下面黑乎乎的兇器,別提多尷尬了,不然你以為,這時代的人為何要雙腿併攏跪坐?
二是衣服常年只有一兩件,沒辦法經常換洗,時間久了不管是別人還是自己,都有一股難聞的臭汗味。要知道,這年頭生產力低下,衣服可不便宜,人死的時候,甚至會把好點的衣服當做不動產寫進遺書里……
第三嘛,就是這吃的了。
「要是能吃上一碗麵條,或者餃子就好了。」
黑夫如此想着,舔了舔嘴唇。
但他知道這只是痴人說夢,雖然這時代磨已經在北方出現,但好像沒傳到南郡來,這就尷尬了。目前秦國去除穀殼的主要方式是舂,還有一種專門給犯罪女子設立的酷刑,也叫做舂,一天到晚都要舂米,可以想見這活計多麼勞累。
「等服完役回了家,我又有錢又有閒了,非要嘗試張羅點能滿足口舌之欲的東西出來。」黑夫不圖別的,只為了自己的五臟廟。
季嬰倒是很滿足,狼吞虎咽地端着陶碗,大口大口喝着黍臛,嚼着那些油膩膩的肥肉。在這時代,貧窮限制了大家的想像力,在普通人眼裏,富足的生活,就是能吃上肥肉(膏)和精米(梁)。
如此想來,黑夫回頭看看自己前世的二十多年人生,雖是屌絲,可放在戰國秦代,已經是個「膏粱子弟」了。
當然了,有了肉,豈能少得了酒?
季嬰一邊吃,一邊嘆息道:「要是有黍酒就好了,平日裏不許聚眾飲酒,往年只盼着正旦、臘祭,可以和鄉黨們喝一點,可如今……」
秦人過年所飲之酒,也是用黍米釀造的,稱黍酒。但據黑夫所知,平日裏百姓根本沒機會喝到,因為秦國禁酒之嚴,真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!
從商鞅時起,因為釀酒浪費糧食,百姓喝酒後也容易膽大鬧事,於是秦國就故意把酒價提到了十倍!相當於後世對煙酒征重稅。這樣一來,在安陸縣城,能喝得起酒的,也只有官吏或富庶人家。
就連飯店裏也不讓賣酒,不然你以為,在其他國家的酒肆、酒家,到了秦國為何就變成了「食肆」?很簡單,這地方不賣酒啊!
你也許會說,不就是米酒麼?農家自己釀造有什麼難的?
然而,商鞅早就考慮到了這一點,秦國在《田律》裏明文規定,「百姓居田舍者毋敢酤酒,田嗇夫、部佐謹禁御之,有不從者令其有罪!」
於是百姓想喝口酒也只能偷偷摸摸,生怕被人告發,至於大堂廣眾下群飲,只有十月初一和臘祭這兩天被允許,過年嘛,總得讓人樂呵樂呵。
黑夫倒是對淡如飲料的小米酒沒什麼興趣,笑了笑不以為意。
就在這時候,他突然聽到後面一對看似商賈的人在談論事情。
「關中那邊來的人說,大王已發出檄文,出兵伐燕了!」
聽到這幾個關鍵詞,黑夫的耳朵不由得豎了起來!
……
ps:上一章正確答案是a,按照我大秦律法,答對沒有獎勵,答錯的罰在評論區留個言。
第14章 立小功得微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