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6章 罪惡都市(1 / 1)
......
紐約市,北部,布朗克斯區,某個廢棄的公園裏。
兩個穿着嘻哈服的黑人正在毆打着一名墨西哥婦女。
「低賤的拉美老女人,讓你交出錢包竟然還敢反抗,今天就讓你長點記性!」
正當兩人打的正酣時,忽然一個尖銳的破空聲從遠處傳來,讓他們下意識的抬起了頭。
只是下一秒,兩人腦子裏就多了個問號:
「沃特...法克?」
他們看到了什麼?
他們看到遠處空中似乎有個黑點在慢慢變大,等再近一些的時候,發現那黑點居然是一根直徑至少一米粗的樹幹。
如果只是這樣還不算什麼,關鍵那顆大樹上居然站着一個人?
一個人站在一根樹幹上,在天上飛,兩人揉了揉眼,覺得一定是剛剛出門前瞌多了,所以現在出現了幻覺。
然而接下來他們就發現,那根本不是幻覺。
因為隨着一聲轟響,那樹幹徑直插進了距離他們大概十米遠的草坪地上。
而站在樹幹上的那人則是提前一躍而起,在空中像個體操運動員那樣翻轉三百六十度,穩穩的落在了地上。
那樹幹插進草坪地里濺起的泥土崩在他們的臉上,是如此的真實。
「計算正確,落地誤差不到五米,完美!」
看着周圍的環境,霍金滿意的點了點頭。
之前假期的時候,他就有專門來布朗克斯區踩過點,這個廢棄公園就是他覺得最佳的落地點,附近居住的人少不容易被發現。
整個紐約一共有五個區,布朗克斯區、布魯克林區、曼哈頓區、皇后區和斯塔滕島區。
曼哈頓區是有名的富人區,也是紐約市的象徵,很多大型企業的總部都在曼哈頓區,例如托尼·斯塔克的斯塔克集團。
在曼哈頓區東側,與曼哈頓區相隔一條東河的是皇后區。
皇后區在紐約五區中面積最大、人口第二多、經濟水平僅次於曼哈頓,同樣入住了一些有名的企業,例如奧氏工業。
與皇后區接壤位於南側的是布魯克林區,這是紐約人口最多的一個區域,也是美國隊長史蒂夫·羅傑斯的出生地。
當然在這個宇宙沒有美國隊長,只有一個卡特隊長。
紐約最南邊的是斯塔滕島區,那裏人口最少,離得也比較遠,可以單獨看成海中的小島,海上風景比較不錯。
最後就是現在霍金所在的布朗克斯區,與曼哈頓區接壤,位於紐約市的最北邊。
變種人學校就建在布朗克斯區再北邊的郊區,而奧列格和艾琳娜工作和居住的地方,也是在布朗克斯區和郊區的交界,屬於x教授家族旗下的一家企業。
以前經常聽說紐約最危險的地方是曼哈頓的地獄廚房,也就是夜魔俠經常出沒的那個地方。
但是經過這三年的了解霍金髮現,地獄廚房固然危險,然而那裏只有幾個街區而已,真正要論犯罪的數量,還得是布朗克斯區。
地獄廚房只是曼哈頓區的貧民窟,而布朗克斯區卻是整個紐約的貧民窟。
因為紐約大部分的非洲裔和拉美裔都居住在這個區,布朗克斯的犯罪率在整個美國,甚至是整個世界而言都是數一數二的。
尤其是在布朗克斯區靠南邊的區域,更是出了名的混亂,堪比遊戲中的罪惡都市。
所以這裏自然就成了霍金掙正義值的首選,離學校近,且犯罪率還高。
「這是...開門紅?」
瀟灑落地後,霍金很快就發現了那邊拿着皮包目瞪口呆的兩個黑人,以及躺在地上被打的鼻青臉腫的中年婦女。
邁着歡快的步伐,他來到了兩個黑人的面前:
「我友好的建議你們將皮包還給她。」
「法克油!」
兩個黑人對視了一眼,竟然直接掏出口袋裏的匕首,對着霍金的肚子刺了過來。
這倒是讓他有些意外,本以為兩個傢伙看到剛剛的場景,應該會被嚇到,卻沒想到膽子居然這麼大。
其實他只是假期偶爾過來考察一下地形,關於這邊的犯罪情況雖然有所了解,但也只是通過報紙和一些道聽途說。
他不知道一直生活在這裏底層的那些混混,過着有今天沒明天的生活,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會死在下水道里,心態早就和正常人不一樣了。
在他們眼裏,霍金雖然有些不可思議,但那又如何,敢讓他們歸還可以用來買粉的戰利品,先問問手裏的刀再說。
關鍵霍金手裏沒有槍,在他們眼中槍才是可以理解的真正具有威懾的武器。
相比於這些小混混,反而那些經過拼殺,已經過上不錯生活的高層,才更加的惜命。
「那就別怪我了。」
伸手閃電般的抓住兩個黑人拿刀的手腕,用力向上一掰。
「啪嗒!」
伴隨着兩聲骨頭斷裂的聲音響起,兩個黑人也發出了悽厲的慘叫。
對那些想要要他命的人,他從來不會手下留情。
再說這裏沒有記者和其他人,也不需要作秀,出手自然不用顧忌什麼。
「趕緊走吧。」
對着兩個黑人肚子就是兩腳,將其踢的吐血倒地,霍金撿起皮包丟給了那邊剛剛爬起的中年婦女。
「謝謝!」
那中年婦女撿起皮包,道了聲謝後拔腿就跑,深怕後面發生的事會牽連到自己。
霍金見狀也並不在意,他的目的是為了正義值,而不是為了感謝。
「窮鬼!」
伸手在兩個黑人身上搜了一下,只找到不到二十美元,讓他略微有些不爽。
學校管吃管住,他自然不好意思伸手向奧格列夫婦要多少零花錢。
將二十美元裝進口袋,沒有管暈死過去的兩個黑人,霍金幾個起跳便消失在公園,來到了附近街道上一棟六層小樓的樓頂。
「弗拉維度!」
伸手對着自己身上的運動服施展變形咒,運動服瞬間化作了一身霸氣的金色甲衣,撿起順風飄來的一片落葉,將其變成金色頭盔戴在頭上。
既然要樹立起超級英雄的形象,那麼一身具有標誌性的行頭肯定是要的。
越是拉風越是帥,才越能吸引大眾的注意,得到更多人的崇拜,包括戴上頭盔也不是為了減少麻煩,而是為了塑造神秘感。
這樣最後身份揭曉時才足夠的炸裂。
他做的這一切除了賺取正義值外,更重要的是為了未來的超級英雄國際公司做好鋪墊。
單純的裝b耍帥,他可不是那麼幼稚的人。
......
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:www.dubiqu.com。筆神閣手機版閱讀網址: